泉州市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一、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其验收和评价方法按照《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
二、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下载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鉴定材料;
①申请鉴定的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研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用户使用情况
报告或相应的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标准等(各一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初稿1份。
②鉴定形式分为:会议鉴定;检测鉴定;函审鉴定三种形式。
③省级项目鉴定委员会成员必须从省科技厅或国家级、其他省部级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
④申请省科技厅组织鉴定的程序是:申请鉴定的单位在准备好上述申请鉴定材料后,向当地的市(县)科委或省直主管厅局提出申请,经市(县)科委
或各主管厅局加意见后,报省科技厅成果处(或有关项目主管处),成果处将在 15天之内对是否同意组织鉴定给予答复。鉴定完成后,将由省科技厅发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如果要申请国家科技部组织鉴定,除上述材料必备外,省科技厅还须向国家科技部提交申请鉴定报告。
三、鉴定会准备
鉴定会召开,组成专家鉴定委员会,通过专家的资料审查,质询,现场参观和课题完成人员的答疑,形成鉴定意见,并请专家签字;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市科技局常年受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经办科室在接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是否受理鉴定申请;组织召开鉴定会后5个工作日内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免费办理。
五、办理结果
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组织鉴定单位和申请鉴定单位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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